2013年9月1日 星期日

淺談安全駕駛

最早發表在無名小站,2009 Feb 6,
因為無名關站,2013 Sep 2搬移至此,並稍加修正。


第一章 安全駕駛的意義
      ~IPDE的四個程序

第二章 史密斯對安全駕駛的理論
      ~安全駕駛5原則&3個基礎

第三章 3個你必需做出決定的事情
      ~改變速度、改變方向、相互溝通。

第四章 4個避免碰撞的行動
      ~加速、煞車、轉向、溝通,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以及綜合各因素的行動


第五章 如何利用IPDE程序駕駛

第六章 停留在通道中的安全位置





摘錄自Scott Foresman 的Drive Right

the IPDE process for safe driving


Identify==>Predict==>Decide==>Excute.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拉哩拉遢的龔教練





1.Identify:

movement;
road;
signs.

☆specific clues
☆other roadway users
☆roadway feature & conditions
☆trafic controls
☆condition of your vehicle
☆using visual search pattern & selective seeing



2.Predict:

what are they doing?
what are you doing?

alternatives & consequences.



☆actions of other roadway users
☆control of your vehicle
☆consequences of your actions
☆use judgment,knowledge,and experiences



3.Decide:

☆change speed
☆change direction
☆communicate



4.Excute:

a position
a speed

communication



☆accelerate
☆brake
☆steer
☆communicate
☆combine action












第一章 安全駕駛的意義
        ~IPDE的程序



    經過系統化整理,我們很樂意在此指出幾個方法,可以減少用路人的風險,透過IPDE的四個程序,分析眼前的路況,做出決定,並進而行動,藉降低碰撞風險,進而達到安全駕駛的目的。


Identify
    辨認特別的線索、其他用路人、路況、號誌、車況;或是辨認個體的行動、路上狀況、號誌。

Predict 
    預測其他用路人的行動、自我控制車輛的能力、自己可採行的行動程序、藉知識及經驗做成正確判斷;其他人要做什麼?你要做什麼?在不斷的變動中尋找下一步路。

Decide 
    決定改變速度、改變方向、與其他鄰車駕駛人溝通。

Execute 
    執行加速、減速、轉向、溝通,或是以上行動的綜合執行;考慮位置、速度,以及可用的溝通方式。





第二章 史密斯對安全駕駛的理論
        ~安全駕駛5原則&3個基礎



    Harold L. Smith於1952年建立對於安全駕駛的理論,並於1957年起,由福特汽車公司邀請,在美國各地巡廻講述這個理論。關於其詳細的內容,請自行參考其網站:http://www.smith-system.com/

    安全駕駛的基礎,在掌控空間、足夠的可見度,以及充份的時間,這三個條件可以幫助我們做出正確的決定,並且付諸實施。



Aim high in steering

Keep your eyes moving

Get the big picture

Make sure others see you

Leave yourself an “out”




    猜猜看國內是如何翻譯史密斯的五原則? 汽車專家郭守穗博士:

    抬頭遠看,增大安全距離。

    放寬視野,掌握兩側動態。

    雙眼游動,熟識四週環境。

    衡量環境,預留安全出路。

    適時預警,預告行車動向。

    一直到我看過原文,我才知道:為什麼我永遠搞不懂這一段在說什麼,郭博士也許是為避免侵權,這段英文的原文,似乎是版權所有。由於這一部份如何觀察、選擇重要的big one,並對症做成判斷,需要實例加以說明,因此將另行專章說明,在IPDE的程序上,直接跳到D的部份。








第三章 3個你必需做出決定的事情
        ~改變速度、改變方向、相互溝通



    一旦駕駛人辨認到可能發生狀況、或預判即將發生碰撞,必需做些立即且有效的改變,避免事態惡化。可是,經常的情形並不是駕駛甲如何做一個最聰明的選擇,而是因為駕駛甲忽略了某些事項,當其他用路人開始一個新的動作,以防止因這位忽略了的駕駛甲,可能造成的事故,這位駕駛甲的反應動作,正是安全駕駛最主要的因素:反應過當或是沒有反應,均可能造成事故。對此,個人提出最簡單的建議:只要是在你行進的車道範圍內可避免事故,你就不應超出車道線;

    如果一定要跨越車道線,請確定旁邊車道範圍內無其他車輛,否則要撞就撞吧。

    因為在側撞事件中,跨線車多半理虧;如因閃避B車,因此與C車碰撞,錯全都在你!更重要的,跨線碰撞之後,會不會發生二次撞擊,誰也無法控制。

改變速度:
    視線範圍內有狀況發生時,通常是減速,以求更多的時間來處理眼前狀況,但有可能加速會是較佳的脫困方法,許多新手上路,常因不知如何是好,停在當地不動,此時這位新手的處境,非常危險,道理相同。所有的努力,是為了避免碰撞,而避免碰撞之外,史密斯指示我們永遠要有一條出路,只有沒出路時,碰撞將無法避免。在短短1公里的路程中,駕駛人一直努力的做成各種決定,可能高達數十個決定,有時並不是只有一個可能的決定,因此,如何循序搜尋目標,是非常重要的動作,只有養成正確的觀察習慣,才能做成有效決定。

改變方向:
    因為要有一條出路,有時候改變方向、變換車道是必要的動作,

    在多車道路段,常將車輛四週寬約3個車道,長約2個多車身的範圍,當作一個“緩衝區(SPACE CUSHION)”, 別台車駛入此一緩衝區,或是駕駛將車輛的緩衝區內,置入許多其他車輛,則危險狀況將隨時發生。在台灣的馬路上,充滿機車,而且這些機車的駕駛,完全不遵守交通規則,也毫無路權觀念,這個緩衝區到了台灣,得要自行縮小到比車身大2英呎的範圍,切記,這是駕駛人要死守的最小勢力範圍。

    改變方向或許要伴隨打方向燈的動作,通知後方車輛你即將採取的動作;或是要更早一步確認後方無其他車輛在你車輛的緩衝區內,你得觀察照後鏡,以及轉頭觀察照後鏡死角內的情況;即使你只是改變速度,你也許需要通知後方車輛你即將慢下來或停車,你會打開故障警示燈…許多動作,並不是單一的決定,而且可能是個複合的多重決定,如何清楚表明自己車輛的動向,並與鄰車達成溝通的行為語言,只能靠實際上路練習解決,光看完這篇文字,或是再看一百遍都沒有用的,在此再一次強調有經驗的教練,非常重要,對就是說,我很重要!

與鄰車溝通:
    如何與鄰車溝通,進而達成共識,避免危險的碰撞發生?我們最常注意到的是方向燈的運用,但忘記打方向燈也是常有的事,尤其是狀況發生時,根本沒想到打方向燈,這得大力表揚台灣的考照制度,打不打方向燈,扣不扣那不怎麼重要的兩分,真的不重要,直到你因此花大錢之後,可能還不清楚是怎樣??!打方向燈要從你開始學習駕駛開始就打,不停的打,直到你己經打成習慣動作,自然很少會忽略打方向燈的動作,甚至在危險迫在眉捷時,你仍然習慣性的打方向燈,很可能這會救你一命也說不定。

    與後車溝通,方向燈是其中之一,倒車燈、故障警示燈、甚至煞車燈都算,雖然我強烈懷疑,這些後車是不是看懂,並能採取相對應的措施。與前車則以大燈閃動遠、近光、喇叭為主,方向燈、手勢為輔。

    有時候,駕駛人眼神交會,或者是車身在車道位置的變動,車輪的轉向及位移…等,只要是令人可以想像可能發生的變動,或是預測即將發生的路況,有所溝通,一定強過沒有溝通,並且,早一步確定其他車輛駕駛人看到了你,也是有助於你的安全的方法。









第四章 4個避免碰撞的行動
        ~加速、煞車、轉向、溝通,以及綜合各因素的行動



    執行加速的動作,帶表你清楚自己駕駛車輛的加速性能,並能在加速後加以控制,因為我們加速,要提早通過可能的撞擊點,或是讓出足夠的車道空間給強行切入的後方來車…等,或許是你要變換車道,需要增加自己切入新車道的空間。

    原因很多,重點是加速後你能操控正確,因此你需要知道目前的速度為何,要加速到何種速度才安全,安全化解危機後,你可以有那些改變的選擇;速度感是你可以做加速動作的唯一條件,然後你的車性能可以配合操作,你才可以嚐試。

    執行減速或煞車的動作,考慮到路面狀況、車輛(煞車)性能、緊急煞車時並要考慮後方車是不是也可以煞的住…等,採取最小量的減速行動。如果考慮到地形坡度、地面摩擦力、煞車作用等因素,將油門踩到底,到煞車踩到底之間,看做是一條線的關係,這將更清楚的指出,速度感將決定安全與否的關鍵,有速度感的駕駛人,依目視而決定如何調整速度,直接反映在腳下是加油門,還是踩煞車,是重踩還是輕踩,甚至是什麼都不做。沒有正確速度感的駕駛,則在大部份的時間裏差不多就好,關鍵時刻一定無法正確掌控車況。

    執行轉向動作,也要知道,越小的動作越好,尤其是車速越快,轉向幅度要越小。過度轉向常造成打滑、翻車等不可預期的災禍。轉向時要避免車輪鎖死,因為車輪鎖死代表無法轉向;近代汽車設計上,常有所謂的“防煞車鎖死系統”, 如ABS,在駕駛人緊急煞車時,藉電腦控制,放鬆煞車卡箝,連續的鎖死放鬆煞車,結果在駕駛人腳底造成輕拍的感覺,實際上在適當的滾動率下,煞車效果達到最佳化,進而得到較短的煞車距離。

    與其他用路人的溝通,越早開始越好,可以早些讓他人完成IPDE程序,

    可以有效降低事故發生的比率;通常,多個動作必需同時進行,以避免可能發生的碰撞,而非單一動作可以簡單解決。新手上路,便是在這一邏輯下,當你越早熟悉百分之八十的路況,便可以將百分之八十的注意力,放在解決百分之二十你還沒遇過,或是突發的緊急狀況,相對的,這時候,你才剛完成上路的準備,雖然還是有危險,但還是要恭喜你,經過許多階段的學習,你對駕駛的了解,終於可以上路了!










第五章 如何利用IPDE程序駕駛



    既然IPDE是為了迅速做出正確判斷,而設計的一套程序,因此不斷的應用、練習,是必要的過程,駕駛人對此一程序越熟練,判斷將會越準確;駕駛人對特定動作,可以形成一定的順序,並可以將這個順序視為一種SOP~標準作業程序,累積的經驗越豐富,判斷將非常精準。直到習慣性的以此一邏輯性的標準作業程序觀察,駕駛將成為一種樂趣。

    習慣養成之後,許多判斷會流於依賴先前經驗,草率做出相同,但錯誤的決定,進而執行錯誤的行動,這是因為先前的辨認太過於相似,其實其不同處正是關鍵點,每次做出決定,都必需反覆確認,一有疑問,立即反應。

    許多決策理論,常會因狀況改變而無效,IPDE也有相同狀況,可能你反覆前面三項,但到了必需執行的階段,狀況突然消失了,我們可選擇的目標,或是我們get another big picture,駕駛人的行動自然需配合最新情勢發展而改變。也許我們會一再的實施四個步驟的全部程序,因為狀況剛好需要如此動作,你只需知道,程序可以走一半就停,無需全程走完;當然程序也可能還沒走完,就必需開始一個新的程序。這完全視當前的狀況變化來決定。

    IPDE是你安全駕駛的重要技巧,你辨認狀況精確,預測就準確,將此情況落實在行動中,將可以有效的減少你許多不必要的損失;而且四個步驟連串起來成為一個溫和的過程,意思是你開車沒有突然間的方向變換(SMOOTH;平滑),速度上不會忽快忽慢(STEADY;平順),而且,你將會走出一條你想走的路,絕不會跑到另一條你未曾預期的路。這個過程需要時間,一段長的時間,如果說你有一部車,只有你能開,是你專用的,可能你需要半年到兩年的時間,沒有間斷每天開每天練習,沒有捷徑縮短時程,直到你完全熟練,變成你的習慣動作,而且,

你也沒忘記,隨時檢討改進這些個SOP的準確適用,並考慮其他可能的行動方案的可行性。






第六章 停留在通道中的安全位置



    運動中的物體,都有不同程度的風險要承擔,有四個因素可以幫助駕駛人取得通道中較安全的路徑或位置,因車輛一直在運動中,特別考量是路徑還是位置並無太大意義,從“始終走在車道線之間”的觀點看,可以將車道橫寬視為檢視的標準,駕駛人在車道橫向的相對位置,代表從法規面來看,這輛車是不是遵守交通法規,或是已經跨線行駛,屬於違規的狀態;從“車流”的觀點看,一段時間,相對的就有一段路徑與之相配合,而這一段路徑是不是安全的相當重要;若由能見度、路面之牽引力、足夠的空間、以及交通流量等四個因素來看,我們將注意到幾個小問題。

a、能見度(VISIBILITY):
    九成以上的辨認行為,是由駕駛人眼睛觀察到的,一個無障礙的視距(sight distance),有助於完整判斷當前路況;有限制的視距,當然會影響到後續判斷上的正確性。因此不論是障礙物逼近,或是光線變暗,只要此一明視距離變短時,減低車速,以爭取更大的判斷時間,及應變彈性是必要的動作。

    視野(field of vision)包含中央視野(central vision)及週邊視野(peripheral vision or side vision),正常情況下一般人的視野水平角雙眼可達210度,如測單眼需180度才可以考駕照,但在這一範圍內,所見影像是不清晰的,隨車速增加,可能週邊視野只有光影,沒有清楚的成像,這是週邊視野的特性,也是史密斯所要求的keep your eyes moving的原因;只有中央視野可以清楚看到影像,並且中央視野隨車速增加變窄,由靜止時約70度,到時速100公里時只有約3度的水平視角,嚴格講“人眼真的不是個可信賴的器官”,因為速度再加快時,你看過電影裏賽車的鏡頭嗎?到250公里以上時,可能你看到的一切,都變成模糊的一些光影。最常遇到的情況如:非預期的突然有車插入你所行進的車道、交流道或多車道同時轉向時的車流交會等,有可能駕駛人一個疏忽,沒有看清也是常有的。

    夜視力(night vision),人類的眼睛再次證明非常糟,駕駛人由光亮處進入黑暗處,以及由黑暗處進入光明處,都會有短暫看不清楚的時間,如果情況嚴重到夜盲的程度,也是不可以考駕照的,當然也別開車,害人害己的。

    距離感(depth preception),特別指兩個運動中的物體,感覺及判斷自己所在位置,與其他物體的距離;以及兩者間距離的變化速度快慢,交岔路口車輛會車、或在判斷停車距離時會用到此一能力。

b、牽引力(TRACTION):
    機動車輛的掌控,完全建立在輪胎與路面的牽引力,或稱抓地力(gripping power)。駕駛人需隨時注意掌握牽引力的變化,並根據情況調整速度。地面濕滑、積雪、結冰、崎嶇不平、碎石路面等,均大幅降低車輛的牽引力,如此你必需降低車速,因為你會需要更多時間來煞車、停車,以及加速、或其他操作。

c、空間(space):
    永遠給足夠的空間更多一點的空間,車輛可視為一個長方形,在緩衝區範圍適當的與其他用路人保持距離,在車輛四個角附近,則嚴格禁止其他車輛接近;跟停車距離,較安全的說法是約一部小汽車長度以內,這樣前後都有可以調整的空間存在,但在台灣機車橫行的特殊路況下,建議縮短跟停距離為一部機車長度以內,如此一來,沒有機車騎士願意停在你車頭前,多半會穿越而過,不然就根本不進到你車頭前停車。

    當空間受到限制時,如穿過狹橋、窄巷、或因路邊停車(併排)而造成路寬不夠時,減速也是必要的方法。

d、交通流量(traffic flow):
    各地方的交通流量,因時間而變化,採取與車流同一速度是個好方法,稍慢於車流速是新手最常採取的對策,與車流速相差太大的速度,或是非必要的緊急煞車,都有較高的風險。

    其次,如果在你駕駛車輛的緩衝區內,保持最大的空間,是另一種考慮,如何調整速度、變換車道,以取得最佳的安全距離,需要一些技巧來控制空間、時間、以及距離等,使你獲得一個在通道間的安全路徑。

    獨立問題事件(separate hazards),如果一次只處理一個事件,事情將會比較容易處置得宜。藉改變速度,改變遭遇事件的空間位置,使問題單純化的一次只處理一個事件。

    減低事件影響(minimize a hazard),藉多給自己空間,將車輛與事件發生地的距離儘量加大,以降低事件可能的影響,並給自己較多時間處置狀況。

    折衷處置空間(compromise space),在不可能將事件獨立單獨處理時,給較重大事件較多空間,但許多折衷方案通常會是較不安全,或是無法成功避免危險發生的,因此,利用IPDE程序,降低或是減化事件的威脅,發展這種避免同時遇上多重狀況的能力,並具備足夠同時應付多重狀況的能力,如此一來,你會經常得到足夠的安全通道。

    
    
    希望大家努力看到這,所有的努力都有回報,將車輛碰撞的可能性,降到最低。2013 Sep 2 龔偉

    
    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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