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1月2日 星期三

Ch 1 Sec 2 拿大鼎



    不記得是什麼時候開始的,班上同學常常見到我雙手舉著椅子,大約是又和別人打架,是不是只有我一個人在舉,說實在的,也不記得了。印像中,有一次幾乎舉了一整天,同學們都放學回家之後,當時處罰我的導師,是葉老師,當他要我放下椅子時說道:『老師並不想處罰你,但是你一再和別的同學衝突,你自己想想看應不應該。』我當時認為,葉老師是不是不講道理的人,認錯就停止舉椅子,不認錯就一直舉到放學?不問為什麼打架嗎?那好,我就不必管他說什麼,舉到第2天、第3天也無所謂,反正不過是體罰;而且舉椅子只要5分鐘進入狀況,就可以一直舉下去,如同當兵時出基本教練,立正只要30秒,由腳到頭用力夾緊,肌肉痲痺以後,只要不昏倒就可以持續很長時間。

    舉椅子是站著,拿大鼎是倒立,同樣需要一點臂力,一點平衡感,一點肌耐力。這個小小的活動,並沒有同學和我討論過,每個舉過椅子的同學,都很怕。印像裏只有我樂此不疲一般,常常舉著椅子,站在教室後面上課。進初中157公分高,初中畢業172公分,從此沒再長高,是不是與此有關,實在難講。

    葉勝夫老師是我很尊敬的老師,初二、初三信班導師。因為他教理化課,非常認真,感覺上教學效果也很好,至少對我來說,課程內容我都可以充份瞭解,在葉老師請婚假的日子,代課老師就沒辦法講清楚、說明白;後來高中時期的老師們,在我這個學生的評價,多半不及格。葉老師該算是我在理科方面的啟蒙,往後的學生生活,受惠很多。在葉老師當導師的兩年間,學業上並沒有特別的記憶,除體罰讓我清楚明白,只有在大人偷懶,或是無技可施之後,最終表現在使用暴力,意圖使小孩屈從其意志,有效嗎?或者是有用嗎?對我這麼強烈又頑固個性的學生,老師您辛苦了。雖然有許多可以講的小事,下面講兩個例子,但舉椅子這件事對我影響極大,無庸置疑。

    在私校功課逼的緊,家庭作業多,大小考試也多,中學生最重要的培養對學科的興趣,以及做學問的方法,並不講究,一切以表現在分數上的結果,成為唯一指標。大部份同學並不會做課前預習,既沒預習,課堂中或許不能立刻理解學習內容,因此筆記也就抄到亂七八糟;我做筆記的習慣,在搞不清楚要寫什麼,我是不會動筆的,尤其是理科的理化及數學,因此我的筆記是手掌大小的記事簿,簡單明瞭記下公式及必要的推論過程,沒有大篇幅無用的文字,初中兩年可能只用了3本,不記得了。

    在一次葉老師收去大家的筆記本,並開始大罵同學懶惰,筆記記得敷衍了事,丟三落四,並且拿了幾本做例子,講到最後,全班唯一小本的筆記被拿出來,剛開始,我還以為是要表揚我,筆記內容精簡,但該有的全有,誰知道一樣被罵到沒半點是處,我猜,老師是不是懷疑我在練習寫小抄?稍後三年級最後模擬考時,我看過其他同學寫的小抄,哈哈,真的有像。多年以後,許多人提倡圖像記憶,程式撰寫也希望簡單一個頁面完成,都與我寫筆記的精神,不謀而和。我想,這些該是一些不同於大家的思考方式,女兒妳有可能以當老師為職業,提供妳參考,理科和文科有不同的學習方法。每一個人也有每一個人的方法;那一種方法比較好,等到多年以後,並不能確定知道結論是不是正確。

    有些人是有過目不忘的過人能力,例如練速讀的人;有些時候必需當場記住聼到了什麼,例如長官下達口頭命令、記者採訪重大新聞等,時間稍緃即逝,不可能等你慢慢記筆記。筆記記得好,並不容易;許多人在忙於刻鋼板時,不一定可以記住聼到的新知識,也記不得別人有用的經驗談,常常在記完筆記之後,沒時間再看一眼辛苦記的筆記,那麼,又何必要記這些沒用的筆記,妳只能當作練字,或是殺時間的方法。真要記錄別人說了什麼,應該去學速記,或是錄音下來,不是記筆記。

    許多年以後,看到一張卡片,上頭列著幾個簡單的公式,是關於數理方面最最基礎的公式,但是,這一張卡片,就是國高中的數學和物理的全部,看出這件事的簡單,代表一個長時間的努力,並不是表面上那麼簡短容易懂。

    當年在班上,也曾經坐過特別座,A~我不坐特別座的時間,好像不很多。特別座的關係,認識一位同學,影響我還蠻深遠的,他的成績不算好,我看到他大量使用參考書,其中,許多參考書比課本簡單,字少了,說理變成不可能,所以說他有可能選擇不對,努力白費。說半天到底要如何呢?當年高中物理課程,除了課本之外,有所謂的直譯本,因為課本是直接翻自原文書,但是加以簡化,少掉許多說理說明的部份,同時課後習題及解答也簡化了,沒先看過直譯本的同學,多半不能徹底瞭解課程內容。文字說理似乎是一個學習的過程,必需下功夫去做。筆記之於學子,就看有沒有幫助囉!

    原文書在當年是另外一途,在現在不流行紙本的網路世代,很難想像吧!當年妳堅持選擇現在的路線,必需瞭解問題緣由,並且接受結果。方法,一直是求學問的重點,但並不是每個人走同樣的路,也因此會有不同的結果。

    葉老師對我的第2個影響,在初三那年,還有三個月就要畢業,整個三年級都必需住校,我與舍監發生嚴重衝突,內容也有點莫名其妙,睡覺時,舍監要幫我蓋被,我則感覺有人動我的被子,一腳踹過去,因此被學校要求退學,罪名是攻擊老師。學校教務處的看法是反正我可以用同等學歷報名,訓導處則是認為該員頑劣,理當處置,以免其他同學在即將畢業時,起而模倣,那眾家老師日子難過了。可能是葉老師幫我找到解決問題的缺口,從此我以計程車上、下學,也順利畢業考上高中。

    說不上感激,當學生的日子,就是要如此快樂的不得了,不是嗎?現在想想,差一點初中畢不了業的我,實在是遇上貴人。雖然在以後的日子裏,班上的老師被打的事件,也發生過兩回,事不關己,但是當事人卻沒有好下場。

    在明星學校發生這種事,機率相對是低的,在一般學校,耳聞則相對多許多,某某老師太過機車,被同學看布袋;某某老師不肯放一馬,被帶去修理一番;某某教務主任,連原因都搞不清楚,家中被砸…有的學生吃虧,有的老師完蛋,以我的觀點看,做人不能太過鄉愿,但堅持做對的事就好,有沒有辦法完全合妳的意,並不是最後的結果。當兵時的名言:『不打勤,不打懶,就打不長眼。』凡事招子放亮點,沒錯。

    這件事給我的影響,讓我在高二那年,與班導師的衝突時,有一回經驗,個人完全沒有動手,但嘴上不饒人,因此有了相差不多的結局,後頭再說給妳聼。

    
    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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