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9月3日 星期二

先生!介意我抽煙嗎


乘客問:”先生!介意我抽煙嗎?”

”這不是我介不介意的問題,是現在法令不准許。”

    我的回答,讓客人不好繼續說下去,但是,在這戒煙四星期的日子,一直有些話不吐不快。

     很早以前,我便知道幾個訊息:
    A、如果你可以24小時不抽煙,那你就可以隨時戒斷。
    B、戒煙兩周後,聞到煙味非常有可能再抽。
    C、手上一下子沒有煙,可能非常不習慣。因此而大吃零食者…
    D、戒煙會發胖。
    E、煙商及反煙團體,都是勢力龐大的利益團體。
        如同酒商之與戒酒團體,不過是為了利。
    F、我如果那天不抽煙,可能是我快掛點了。

    真的沒想到,我還活著好好的,每天抽煙兩包半,而且非黑豆腐不抽,竟然…必需要戒煙。聼到廣播中孫叔叔雄壯威武的聲音,似乎隱含著一股殺伐之氣:順我者昌,逆我者亡。繼續抽煙的去死8

    我知道的第一項訊息,24小時不抽煙對我來說,很容易,好像睡個30小時對我來說,同樣容易。對那些高喊戒煙有理的成功人仕來說,提倡戒煙是成功之後,再加錦上添花,是個搏取名聲的方法。但對一事無成的升斗小民,除了抽抽煙,躲在煙霧後面的,實在是個不堪聞問的現實人生,我們竟然發現自己只會抽煙,在抽煙時生命顯然開始有意義起來,只會抽煙的我,面對新實施的煙害防制法背後,許多反煙人仕提早實現的夢想裏,那種嚴罰重罰罰到你不敢的新環境,不禁要問:有必要嗎?

    真的那麼有必要,那麼具正義感,為何不乾脆把香煙禁掉,不准賣就可以解決問題了,不是嗎?

    士可殺,不可辱。為了不做二等國民,且不會被料杯亞偷襲,我戒了煙,是暫時還是永遠,我真的不知道。但我知道,許多沒有我這種決斷的國人,總會有反撲的一天,嗯~兩百年以後吧!

後記:這是四年多前的記事,不想這麼快過了四年多,因為無名小站關門,把這篇轉來此,又有些想法。

    煙商、酒商、藥商無一不是大財團,大企業。這幾年台灣經歷毒奶粉、塑化劑以及安定劑,現在閙烘烘的香精等,以及還沒有爆發的甜精、礦泉水、進口米等,數不完6,請問大家是少了那一味?對了,猛吃味精也可以以毒攻毒,也是說不一定。

    大約是以前抽煙抽太重,這些年聞到二手煙,還真是一次都沒有想要抽煙的念頭,有點奇怪,是不是真的要掛點?也是說不準的。2013 Sep 4

    
    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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